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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事工作人员职责

             涿州职教中心外事办公室

 

    1. 根据涉外工作的性质和任务,涉外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涉外纪律和有关涉外工作的各项规定,严格按照党的对外方针和政策办事。


2. 向外国文教专家、外籍教师介绍我国情况和我国教育方针、政策、法律及有关规定,帮助其了解中国并要求其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,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。


3. 负责外教的教学业务工作,协助他们开展教学活动,审定外教的教学计划和教案要求,为其口语教学配合教材内容。


4. 组织对外教听课、评课,对其教态、教学效果做出评估;组织教研活动,学习他们的教法,提高教师语言交流能力。


5. 掌握交谈艺术,促进双方友谊,以利于交流思想、沟通感情、增长知识、增进交往。


6. 起草聘请外籍教师和外国专家计划,外事工作的请示报告、工作简报和总结材料。


7. 如发生外国文教专家、外籍教师在政治上对我国有意进行攻击或提出挑衅性的政治问题,应正面阐述我方观点,予以批驳,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,根据情况做出处理。


8. 尊重外国文教专家、外籍教师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,协助其解决日常生活,对他们的居住、节日、假日、参观、郊游做好安排,保障安全。


9. 反馈外教的意见和要求,发现问题及时、妥善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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